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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代理之住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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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广东 广州 天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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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方式: 公路
更新时间:
2015-03-09 14:26
描述

住宿费是指交通事故伤残者到外地就医、配置残具、参加事故处理人员等所需的住宿费。其标准按照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1、伤者到外地就医就诊等待检查结果,需等待床位,伤者及陪护人员的住宿费应予赔偿。

2、伤者需要转院治疗,往返途中伤者及陪护人员的住宿费应予赔偿。

3、伤者及参加事故处理人员的住宿费应予赔偿.参加事故处理人员一般不超过三人。

交通事故代理 http://www.gdjtsg.com/about.html

  • 张先生 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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