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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 | 国晖 |
1、办案人员介绍简要案情;
2、出示现场图、现场照片、现场勘查笔录、检验鉴定结论等证据;
3、宣读有关调查情况;
4、询问各方当事人或代理人对事故事实是否有新的证据;
5、遇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办案人员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及时进行核实;
6、允许双方当事人对有关事实、证据进行质证;
7、依据有关法规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并当场送达各方当事人或代理人;
8、告知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方式、期限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
交通事故赔偿 http://www.gdjtsg.com/falvzhis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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