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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3日下午,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南区)审结了大兴区特大灭门案犯李某交通事故赔偿案,并将判决书向伤者一方先行送达,根据该判决李某仅需支付伤者高道洪2000元鉴定费,余下的4.5万元则直接由太平洋保险公司赔偿。
据悉李某的判决书将于本月15日(明日)随同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一同送达李某本人。太平洋保险公司的判决书将采取司法邮寄方式送达。
据伤者高先生讲述:去年8月31日上午9:50分左右,他怀抱小孙女在宣武区三庙大院1号楼门前道路边晒太阳,李某驾驶朗逸轿车由西向东倒车,将他祖孙二人撞倒,导致他:“左膝内侧副韧带损伤,左踝软组织损伤”,后经北京丰盛中医骨伤专科医院治疗一直难以康复。同年11月,又被诊断为“左膝滑膜炎“,活动、行走严重受限,经过多日持续治疗无法恢复。经宣武交通大队认定,李某对此次交通事故负全部责任。
令他气愤的是,事发后肇事者李某不仅未支付他任何费用,还态度强硬、蛮横,拒绝与他和交通事故处理部门进行接触和协商。
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他因遗留左关节活动部分障碍构成10级伤残。
为此,高先生将李某和车辆承保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起诉到了西城区法院(南区、原宣武区法院)。
经西城法院审理查明:高先生系农业户口。李某所驾车辆登记在其妻王美玲名下,在太平洋保险公司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投保时间自2009年5月19日零时起至2010年5月18日二十四时止。
因李某目前被羁押于北京市第一看守所,此案采取了分别开庭形式,审理此案的法官为此专程赶往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李某刑事案件的审理现场,对李某单方进行开庭,李某当时的态度很淡漠,对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及责任认定没有提供任何异议,表示一切听从法院判决。
太平洋保险公司则对原告的一系列证据表示异议,明确表示不同意赔偿伤者的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鉴定费、康复后续治疗费、律师费。对于残疾赔偿金要求按照农业户口的标准支付。
交通事故赔偿 http://www.gdjtsg.com/falvzhis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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